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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选择问题 - 招聘

来源:网络 作者:匿名 时间:2008-07-27
给你个稳妥的建议,先去家电公司,去了之后签个试用协议,如果一定要签劳动合同,就在合同中注明试用期限,试用期一般是3个月。同时参加日本企业应聘,一旦应聘上了,就离开家电公司。

理由一:试用期间,劳动者随时可以解除协议甚至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不用支付赔偿金;——合法

理由二:水往地处流,人往高处走,有更好的企业和岗位,当然要选择跳槽,这是人之常情,不存在信誉和道德谴责等。——合理

两个理由,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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