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汝璈(1904-1973),著名法学家。1926年毕业于美国斯坦福大学,1928年获芝加哥大学博士学位。1929年回国,历任山西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复旦大学教授。新中国成立后任外交部法律顾问。梅汝璈以代表中国参与“东京大审判”,并为中国赢得荣誉和尊严而闻名于世,但他为参加审判而向复旦告假一事却鲜为人知。
1945年12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决定对发动侵略战争的日本军国主义分子进行审判。当时的中国政府接到驻日盟军统帅总部的通知,便指示外交部和司法部遴选派往东京的外交、司法人员。经过慎重选择,决定指派42岁的复旦大学教授梅汝璈博士为中国法官,东吴大学法律系教授向哲浚为检察官,武汉大学法律系教授吴学义任顾问。
1946年1月9日晚7时,复旦政治学会借大礼堂欢送梅教授。1月31日,梅汝璈致信章益校长:
“弟因奉派参加审判远东战犯,即将赴日一行,短期内恐不能返校。所任政治系教授职务,拟请自二月份起准予辞卸。事非得已,至希俯允并宥谅,是幸。专此敬请。大安。”章校长批签作为告假,冀其回国后仍回复旦。
1946年3月19日,梅汝璈从复旦大学附近的江湾军用机场出发,乘坐一架美国军用飞机飞往日本东京。当天,国民党的《中央日报》、上海的《申报》、《大公报》、《新闻报》纷纷在显著位置以醒目标题刊登这条重要新闻:“清算血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官梅汝璈今飞东京”。此后直到1948年底,梅汝璈和来自其他国家的同行们一起尽心竭力地工作,出色地完成了这一注定被载入史册的国际审判任务。在长达两年半的审判过程中,梅汝璈始终坚持法律原则,有礼有节,在“法官席位之争”、“起草判决书”和“坚持死刑处罚”等关键时刻,以自己的智慧、勇气和学识维护了祖国的尊严和人民的利益,赢得了世界的赞赏与尊重。
法庭审判进行到后期,围绕对战犯的量刑问题,法官之间产生了激烈争辩。梅汝璈激动地说:“审判长先生,我和我的同伴都是受四万万五千万国人的委托,来此惩罚元凶祸首的。如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不能作出令人信服的判决,我等无颜再见江东父老,惟有集体蹈海一死,方能谢国人!”由于梅汝璈的慷慨陈词和据理力争,东条英机、松井石根、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武藤章和广田弘毅等7名主要日本战犯判处绞刑。这当中梅汝璈起了决定性作用。
在法庭最后环节的工作———判决书的书写问题上,梅汝璈再次以其凛然正气和爱国之心为中国人争得了荣誉和尊严。当时,有人主张判决书统一书写,但梅汝璈认为,有关日本军国主义侵华罪行的部分,中国人受害最深,最明白其痛苦,最有发言权,因此,这部分理当由中国人来书写。经其交涉,由这次历史性审判而形成的长达90余万字的国际刑事判决书中,留下了梅汝璈代表4亿多受害中国人民写下的10多万字。
1948年11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宣告结束。国民党政府随即明令公布梅汝璈为行政院委员兼司法部长,但梅汝璈因对国民党政府失望而在东京公开声明拒绝回国赴任。1949年6月,南京、上海相继解放,梅汝璈由东京设法抵港,与中共驻港代表乔冠华取得联系,秘密由港赴京。从1950年起,梅汝璈长期担任新中国外交部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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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作者:匿名
时间:2008-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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